,一共写了484章,104万字,期间经历了很多事情,有的事情已经渐渐忘却,有的事情却还记忆犹新。 如果单单是按照成绩来看的话,这本书确实非常扑街。但是这本书对于我个人来说,却意义重大。 通过这本书,我有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没多少,真的)、人生的第一群吃瓜书友(没几个,真的)、人生的第一本完本作品(还扑街了),最重要的是,我通过这本书又学到了很多。 最开始的时候,我没有想着能够这完本,我只是在空闲时间随手写点东西,偶然直接发到了.asxs.,发现似乎成绩还不错,然后就一直连载到了今天。 期间有过好几次长篇连载的阵痛,没灵感、没心思、没意志,写长篇小说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意志力,而提高意志力的方法就是鼓励,而鼓励又包括自我鼓励和他人鼓励。 ...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他是让各方势力恐惧的阎王。除了保护美女总裁,还有各路美女与他发生的那些三两事。简单粗暴是他的行为艺术,不服就干是他的生活态度。...
误把霸道高冷总裁当鸭,睡完给钱开溜席慕寒震怒女人,你逃不掉的!四年后,林念儿携萌宝归来,霸总被几个娃整的云里雾里。他懵了女人,你这生的一个个的都是什么奇葩?林念儿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席总,自己什么基因,心里没点儿数?席慕寒狠狠掐着她的下巴,邪魅一笑是不是我的基因问题,要再生几个证明一下!滚!...
...
他是锦国的冷血王爷,运筹帷幄,睥睨天下。...
穿成废柴公主,因为貌丑还被迫嫁给个权倾朝野太监千岁。看脸是吧!减肥美容丰胸齐上阵,终于逆袭成了祸国狐狸精。刚想甩了死太监,转眼就被他五花大绑扔在床上就地正法了。事后,她扶着直不起来的腰,她愤声道你不是太监吗!他暧昧地在她耳边舔了舔,娘子辛苦讨我欢心,我自然要做一回顶天立地的男人!...
我出生时,左手腕上缠着一条蛇骨,骨刺深深插入肉中。十八年后,白水出现在我面前,许诺与我血肉相缠。可结果,却比刮骨更让我生痛。蛇骨性邪,可又有什么比人心更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