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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听见阿丑在大吹大擂这佳肴如何出色,纷纷摇头,不由流露出不屑。
区区几盘太湖珍品而已,他们早就吃腻了,都懒得下筷,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夸耀的。
这阿丑也不知是什么出身来历,既然有资格入席这吴郡最高端的豪侠晚宴,还如此掉身价,目光全放在了这几盘菜里面。
宴席上,阿丑切了一块最肥嫩鲜美的红烧猪头肉,夹给阿奴,道:“阿奴姐姐,你看你真是太瘦了。
这是张屠子的刀工专挑最肥的切,大厨炒的手艺,最是肥油鲜美!
你多吃一些,长胖些。
那些瘦的肉没啥油水,我就吃了!”
阿奴笑着,推回去说道:“姐姐胃口小,吃不了那么多。
阿丑你吃,正长身体练武的时候,多吃些肥肉,有油水,才长力气。”
...
银脊刀鱼!
苏尘看着面前的一盘香气扑鼻,鲜美的银脊刀鱼,沉默良久,愣是没动筷子。
五年前他在周庄老家,还是十二岁懵懂天真少年的时候,天不亮就下河捕鱼,便曾经在小河中遇到过一条七八两重的银脊刀鱼。
它在河中,犹如一缕灵动的银丝光线,浮上水面想吃他投下的鱼饵,被竹筏上挂着油灯火光一照,夜色之中璀璨动人。
捕这银脊刀鱼,需要心静,气沉,眼准,手快!
非常考验一个渔民的功力。
如果他那时,捕捞到那条七八两重的银脊刀鱼,卖给天鹰客栈,少说也能卖上七八百文的铜钱。
或许,这些铜钱便能缓解家里的窘困。
甚至可能让爹娘,打消将他卖去县城大户人家的念头。
这盘中一条小小的银脊刀鱼,足以改变他此生的命运。
可惜!
被那臭乌鸦给叫唤一声吓跑了。
他终究还是没能抓到那条鱼。
也终究,什么都没改变。
阴差阳错,他颠沛流离来了姑苏县城,和阿丑各自投奔药王帮和天鹰门,从此踏入了江湖成了一代高手。
苏尘心中感叹。
时过境迁,短短五年已经变化了太多。
阿丑没注意到苏尘的神色,大口大口的吃着一盘银脊刀鱼的佳肴美味,想要补回昔日在天鹰客栈当小伙计,天天挨骂,却未曾有机会吃过这些美味的遗憾。
阿奴连忙劝道:“阿丑,你慢点吃,小心被鱼刺噎着!
这鱼要细嚼慢咽,才能挑出鱼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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