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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脸红个什么劲。
这个年代这种事情我见得多了。
别说是婚前同居的。
就是未婚先有子的都可以奉子成婚呢。
你说你们不是小两口,你拽着人家小伙子的手不放是个什么道理?你手里拿的小盒子,是这个小伙子送你的吧?”
明玉面色大红,如同触电般松开搂着王九千胳膊的手。
只是那个装着金镶玉手镯的紫檀木匣子,是无论如何都不舍得放手的。
王九千也觉得尴尬。
只能强作镇定道:“把我们刚才看中的这个样式,每个花色来一套。
不过,我们拿不了。
需要你们过几天送货上门。”
销售大妈的业绩,随着王九千的决定而上涨。
心情大好,道:“姑娘,你找这小伙子不错,挺有担当的。
我说了这么半天,还知道主动买单。
祝你们两个百年好合啊!”
王九千和明玉谢也不是,不谢也不是。
定下送货地点,和送货时间后,便狼狈逃出家居城。
王九千对面色仍旧红润的明玉道:“刚才这大姐,说话没分寸你别生气哈……”
明玉抬起脸,清亮如阳光透过美玉一般质地的眼神,落在的王九千的眼中。
此时的王九千,已经非常明了明玉的心思。
而他自己,也并非不喜欢明玉。
原先的犹豫和迟疑,也不过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不知所措而已。
所以,此刻的王九千再也不回避明玉的眼光,温颜一笑,道:“我看你很喜欢这个匣子,和金镶玉的镯子。
所以,你就留着吧。
算是我送给你的,好不好?”
明玉便瞬间明白了王九千的意思。
这种匣子,这种质地的手镯,在华夏古典礼仪中,都是婚姻嫁娶时,男方送给女方最珍贵的礼物。
属于确定情意的那种,类似于现代社会的钻戒。
而这也是古代女子一生最贵重的珍藏。
是可以压箱底的,小心翼翼保存一辈子的东西。
并且,是要作为传家之物,代代传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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