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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不是喝白酒。
一个垃圾桶,才能装多少啤酒。
顺便提下喝酒有几个误区,真实情况是,第一:喝混酒最伤身。
第二:女性天生酒量不如男性。
第三:脸红的人喝酒比脸不红的人伤身。
两瓶后,于明抓起垃圾桶呕吐,然后装模作样喝醉一般乐呵呵的拿了盆子和垃圾桶去自己房间睡觉。
关门,锁门。
于明长出口气,他还听见了杜青青关心的话语。
这两个女人性格反差真大。
杜青青属于很有柔韧性的女人,毅力强。
而海娜则是外刚内柔。
刚才倪秋的故事,最感动的是她。
杜青青经历了社会百态,人间冷暖。
而且她童年比倪秋不开心的多,所以并没有表现出多大波动的情绪。
杜青青很勤奋,可惜五十块的钞票再勤奋,也不如一百元的旧钞票成功。
如果没有叔叔捣乱,杜青青也应该是个富二代。
骗子,骗子有时候真的很可恶。
于明喝了点酒,虽然没醉。
但是却有几番滋味在心头。
酒真不是好东西。
恩?西装忘记拿了,雷光球还在口袋里。
看吧,喝酒就误事。
“哈哈,你输了。
拿笔来。”
海娜左右看看,看见于明扔在沙发上的西装口袋有笔,把笔拿出来指倪秋:“不许动,脸。”
倪秋无奈,吹瓶比赛输了。
海娜拿笔画下,没有颜色。
不耐烦的向左边转一圈想看看是不是没水了,转死了。
朝右边又转一圈,也转死了。
然后一阵‘嘀嘀嘀’的电子音响起。
电子音越来越急促。
“什么东西?”
海娜话落,‘噗’的一声,笔爆裂开来。
一阵强光带着粉尘,覆盖而出。
瞬间,在座三人眼不能视物,眼泪鼻涕口水一起朝外流。
刺鼻的臭味充满整个房间。
于明听动静,出门一看现场。
二话不说,立刻转身拿起自己旅行包,朝里面塞套衣服,带上电脑和剩余雷光球,立刻跑路。
不愧是天鸡,这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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