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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来稀客了啊”
一声洪亮的声音,接着是一根黑粗的枪管探了进来,一个身材瘦小但是十分精神的大叔走了进来,边走边把猎枪挂在墙上,他穿着毛茸茸的兽皮大衣,带着狗皮帽,一双棉手套挂在胸前,胡子上满是冰碴子,脚上的鞋走起来很沉重,好像个变形金刚。
“是那个江太平的朋友,是来找他的”
大婶解释,“你们来晚了,他都走了二天了,是死是活也不知道,这个拧种”
。
“大叔怎么称呼啊”
老狗赶紧递上一根香烟,“叫我谭叔吧”
他说完推开了老狗的香烟,自己从口袋里掏出了烟袋,点上烟叶,盘腿坐在了炕上。
“是啊,我们是他的朋友,他脑袋有点问题,多次离家出走,这次最远,我们找了好久才找到这里,还是来晚了”
我编了一个理由。
“是朋友就多看着点,叫这么个人跑到这里,还进山了,你们还叫朋友啊”
谭叔很不高兴,“是是,我们疏忽了,他确实离不开人”
我解释。
“我也没办法,他吃了秤砣非要进山,我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后来几乎要夺门而出了,我一想算了,不能强行留住人家,我送他到了山口,给了他烟火弹,我觉得他走不出多远,幸运的话过一天自己害怕了就会求救了,至少这段距离是没什么野兽的,但是我估计错了,这家伙要是没冻死,这会应该进入深山了”
。
“他什么也没带?”
我问,“我给了他一件兽皮大衣,够他御寒的了,还告诉他附近有什么可过夜的场所,其他的么,他就问我要了一袋子榛子”
。
江太平喜欢用干果补脑,这是我在火车上见过的,“他没问些具体的位置?”
我接着问,“那人神叨叨的,也结巴,似乎有自己的把握,对他我有种奇怪的感觉,20多年前我就感觉过,说不出来,就像老马识途,他内心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
再问下去估计也是徒劳,这时,大婶把酒热了端了上来,摆上了2盘子卤兔肉和大葱蘸酱,我们吃了起来,“好酒好酒”
老狗一喝就满面红光,他这个敏感的美食家一定是有了发现,“自家酿的,你很识货”
谭叔很高兴,“兔肉也很美味”
老狗拿着一条兔腿不客气的啃着,“哈哈哈,吃吃,来”
农家人最爱看到自己招待的客人大快朵颐,谭叔不断敬酒递肉。
“谭叔,您从小就在这里长大的么”
我问他,“当然,我甚至都没进过城,这片森林就是看着我长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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