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清气朗,日头高升,篱笆围绕的后院散落了阳光,篱笆外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水清澈见底,水下石子奇布,溪那头空旷无物,远处竹深似海,竹间风动清凉。
胭脂头一遭做夫子自然是颇为勤勉的,为此还特地回了趟家中,顺道逮到了几只赖在她家中的鬼很是胖揍了一顿,
隔壁住着的几只鬼纷纷飘出来做壁上观,最近这阴物不在,他们已然很久没看花式打戏了,再加上青衣又开始犯病,整日哭哭啼啼个没完,反反复复就一句唱词,有几只新来的鬼抵不住这架势,还听吐了……
是以他们近来的日子很是难熬,今日总算有了些可以唠的话头。
待那几只鬼泪流满面、哭嚎而逃,他们便各回各家了,待晚间鬼多热闹的时候再飘出来唠。
整场一下子只余胭脂一只阴物慢慢把地皮一块块翻了回去,她不由怒道:“一群看戏的,也不知道帮忙把地皮盖回来。”
待收拾好,她回到了千金小姐的坟墓中搜刮了所有的陪葬书籍,这些东西她是用不到的,当然那位骨头都化成灰的千金小姐自然也用不到,放着也是放着拿去给阿容正正好。
他这类要往阴暗路线走的,要多讲讲礼义廉耻的故事,耳濡目染慢慢教化。
再教他读书识字,有了才学,眼界也就宽了,想事情也就不会走一条死胡同。
她既承了他身上祥和之气,自然是要多为他做打算的。
只是叶容之却没有多少时间,他一天到晚干不完的活,还要抽空挨几顿胖揍,等闲下来也不过是半夜时分。
是以胭脂白日就给他读读话本子,待到夜间就只好带着他到山里抓些萤火虫,照着读书识字。
连这几日胭脂才讲完了从千金小姐的陪葬中拿来的闺房话本,里面讲的故事颇为缠绵悱恻,但是也有正邪之间的对立,胭脂觉得大部分还是有益处的。
胭脂飘在篱笆上对着正在劈柴的叶容之问道:“你来说说若是让你选,你想成为这书中的哪个人?”
叶容之想也没想便回答道:“大官人。”
胭脂:“……”
是她读的故事和他听到的不一样,为何他把大奸大恶的配角记住了?
她闷着一口气道:“这……不合常理吧,常人都是想当大英雄的,你看看正角儿在美人危难之时挺身而出,又肯为朋友两肋插刀,你应该要当这样的人才是。”
“太蠢了。”
“……那是被大官人陷害而死的,你看这配角儿阴狠狡诈,用心险恶还利用友人,人品太低劣了。”
“可正角儿自己斗不过旁人,只想着死守自己的忠义不懂变通,害得旁人因他而死,他与大官人没什么区别,只是蠢笨了很多而已。”
胭脂听得也觉有有同感,是蠢笨了些,这点她无法反驳,但今个儿讲这故事的目的还是要达到的:“无妨,你若是不喜欢正角儿那样的路数,那便换个角色罢,但是不能选大奸大恶之徒,那大官人摆明了就不是好人……既如此那就大美人罢。”
她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美人儿多好啊,天生尤物,倾国倾城,大官人的还不都是她的。”
叶容之:“……”
往后十几日来的话本熏陶,叶容之已经越发向正面人物看齐了,虽然每每他最先选择的都是沾毒的配角儿,但最后都会定在正角儿上,能有如此大的转变,可以说胭脂在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分歧胭脂就会,
“实在不喜欢侠客,那就当风尘女子。
“瞧不上王爷,旁边那个太监也是可以的。
“书生不做,那就那个大家闺秀罢。”
叶容之:“……”
月挂枝头,天边夜幕撒满璀璨夺目的星,缥缈如烟的云环绕星间。
自破败中崛起,自卑微于世间浮沉,剑影翩然,终是杀出一条通天血路。...
万里江山如画屏,仙魔妖人代代生,小小少年如何挣脱命运的枷锁,走上长生不死之路?身入囹圄,遭遇元神高手擒拿献祭,如何逃脱这盖世凶魔之手?未婚妻神魂残破,自己却束手无策,如何能挽救心中的挚爱?天道不公,命运多舛,但我相信我就是那天命之人,任你万千劫火加身,我自傲然挺立,终会百炼成钢!仙路坎坷,身遭不幸,我定要冲破这命运的束缚,神魔乱舞,天翻地覆,正是好男儿建功立业之时!一切的一切,尽在天府传说!...
让大唐坠入深渊的安史之乱,被我们平定了!...
推荐一本朋友的书余生再没有一个你,很好看哦!她性冷淡,于是闺蜜爬上老公的床,替她生孩子,反手甩下她与人欢好的照片,指骂奸夫淫妇,恬不知耻。她却脚踩白莲花,微笑应答。江中全市哗然,远大公子居然还有这样一个不会下蛋的妻子和着急下蛋的小三。步步为营中,顾季扶住她的腰,向全世界宣布,我就是南琴的奸夫。于是江中全市更加炸锅,顾大总裁居然会喜欢一个不会下蛋,又是二婚的女人。夜里,南琴双手护于胸前,质问顾季为何娶她。顾季邪魅一笑,上次我撞了你的车,连本带利,好像只能以身相许。点击一下追书,顺便投一下推荐票哦,感谢各位支持。...
林枭做梦都没有想到,人死之后还能复生,虽然是以骷髅的形态存在,但希望之光并没有完全破灭,他还可以修真,而且只要修为达到元婴期,就能重塑肉体,获得真正的新生!但让他更加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努力获得新生的前进道路上,将会有如此波澜壮阔的画卷逐渐地呈现在他的面前...
我的前桌是校花,有一天我教训了骚扰她的小混混后来,她和我在旮旯里仅以此书,纪念我们永远不曾逝去的热血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