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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身上,衣服早就一绺一绺的了。
称之为乞丐服都是褒义词,那城门卫兵是实在看不过去,从身后的拎出件普通粗布料的衣服道:“这件衣服你就拿去穿吧,来了山都城都是客,就别穿你身上那件了。
寒碜。”
少年点头道:“谢谢大哥,我也是在外面实在没有衣服穿,大哥一直在这守城门吧?晚上我请大哥喝酒。”
“好了,别客气了,有钱自己买点吃的,咱山都城的人都有大汉帝国养着,不愁吃喝,酉时我换岗,要是你来找我大哥请你喝酒。”
提起喝酒,似乎勾起了卫兵的馋虫。
少年应了声“好”
,便到城墙根下换上衣服裤子,这才进城。
这人正是刚刚来到山下的拜小剑,从传送下来的小树林到这里,在地图上显示的距离似乎不远,但是真正走过来,却几乎要累死拜小剑,整整快步跑了二十分钟,才到山都城。
走进这座古城,拜小剑立刻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山都城并不像他以前在电视剧脸面看到得城市那么古香古色,在山都城中,那是浓郁的生命的气息,在山都城中,布满了绿色,每栋房子上都长着那种绿色的小嫩芽。
拜小剑被这里的气氛所吸引,在这里的人们仿佛都没有工作,在这里的街上拥挤非凡,各家店铺生意鼎盛,从入城之后,拜小剑还没发现哪个商铺没有生意的。
“小哥!
来咱们春香阁消遣消遣?保证你快乐似神仙。”
一个满脸脂粉的三十多岁女人走到拜小剑身旁,拉着拜小剑就往旁边的红色小楼里进。
拜小剑被女的吓了一跳,赶忙抽出手道:“大姐!
我没钱,您做别人生意吧。”
“切,原来是个穷鬼,我当是山都城谁家的孩子呢。”
大姐满脸鄙夷的看了看拜小剑的鞋。
摇着团扇又去拉别的客人了。
拜小剑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望着满城玩了的人们,似乎领悟了什么。
这山都城好富裕啊,虽然说有的人穿着布料并不讲究,很多人都穿着和自己身上这套衣服似的。
可是走在街上,几乎哪个付款的客人手里的钱袋都鼓鼓囊囊的。
好像生怕不知道他们有钱似的。
“春来钱庄!”
在街上逛了整整有十分钟,拜小剑终于在街上找到了钱庄这个银行的前身。
他身上带着的全都是黄金,在街上走了这么远,就算眼睛再笨也看出来了。
街上的人手里拿着的使的都是银两或者铜钱,没有一个人用黄金当做货币。
“小哥是哪家掌柜的伙计?来换银票的?”
一个钱庄的伙计满脸含笑的走了出来。
将拜小剑迎了进去。
小伙计很有眼色,看见拜小剑手放在腰间的钱袋上,然后看着钱庄,便已经知道生意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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