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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李美丽年前都结婚了,沈浅身边唯一的异性就只有那只“混血儿”
。
李美丽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我说浅浅,你能把男人当狗使,但你也别指望狗能当男人使啊,你还是得靠男人有个家。”
沈浅轻轻一笑,作为一个25岁的女人,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比这更杯具加餐具了。
李美丽的老公高长丰是沈浅当初高三复读时的一位同学,可以说是沈浅记忆里最久的人之一。
两人在那时关系就不错,就连李美丽与高长丰也是沈浅介绍认识并且撮合相爱结婚的。
一般李美丽劝沈浅多认识点异性找个人相亲什么的,高长丰总是笑呵呵忙活说:“要男人,我们队全是啊。”
高长丰是特警,是拿枪阻击危险罪犯的。
一说到男人,坐在沈浅旁边的混血儿就不愿意了,直接朝高长丰“汪汪”
吼着,那声音别提多洪亮。
这狗的占有欲可不是一般强。
“得,这狗倒是把她当母狗使了。”
李美丽一脸无奈。
沈浅立马指着李美丽,对混血儿发出命令:“去撕她裙子。”
“汪汪……”
混血儿四腿离地,飞奔向李美丽,李美丽吓得夹着裙子直往外跑。
沈浅见状,哈哈大笑。
沈浅在宠物医院工作了两年,这家医院在隔壁的副省级市里有总部,总部一时人力周转不灵,想调几个兽医过去。
沈浅和李美丽都在名额之中。
李美丽自然是高兴,主要是高长丰部队就在邻市,虽然高长丰常常跑案子,但至少相聚的时间比以前多了。
而沈浅的五年记忆里,似乎从来没离开这个地方。
这是个小城市,经济一般,人文一般,默默依附着邻市。
沈浅也想见见世面,回家跟母亲商量,不想遭到沈母断然的拒绝。
在沈浅的认知中,沈母是个淡定坚强的女人,她如此的反差,倒使沈浅沉埋很久的好奇心被掘了出来。
难道她的记忆在邻市吗?沈母那眼神中的不淡定,深刻地表露出:是的,沈浅的记忆与邻市有关。
“妈,你不肯告诉我,那我自己去探索,这也不行吗?”
“浅浅,那个地方不属于你。”
沈浅略有吃惊,看着沈母那无奈又伤情的表情。
只听见沈母说:“邻市是一线城市,首先,你学历所能挣的工资会让你很拮据;然后,你在邻市的记忆没必要找回来。”
沈母明确指出了,她的记忆果然在邻市有一部分。
沈浅愣怔看向沈妈妈,沈母却从酿酒的瓷缸底下掏出一张泛黄的照片,那上面是个男人的照片,头戴整齐的军帽,肩章版面底色为天蓝色,上面依稀能辨别出是一颗大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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