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绯心听了抿唇一笑,一时格外动人。
云曦眼光烁亮,面带温情。
连花别的没听明白,只听他提“连花连朋”
,一时也笑歪了嘴:“哥,你们在作诗吗?好听呢,我爹都说这东西没用,其实听着真好!”
“读书还是有用的。”
云曦回眼看她,“整日家山野里,纵是逍遥,难免狭了心思眼界。
让你兄弟多念念书,来日也可出了这里,多见世面!”
“是了。”
绯心听了点头,也说着,“连花虽是女子,也该识些字,懂些道理,将来嫁了人,也好持家。”
她一时心动,言语不由有些不束,话一出口,自己先有些面红。
连花听了羞,脸涨红了三分,突然站起身,觑着云曦,憋了半晌说:“将来,我也嫁个能让我睡懒觉,肯带我各处玩的!”
说着,扭着腰甩着手一下跑开了。
绯心一下烧红了一张脸,半晌也不知该说什么话。
云曦笑出了声,一把勾过她:“倦红香懒赖天早,芳菲阵里梦逍遥。
浮生难得偷闲醉,坐看青山炊烟渺。”
绯心面红如血。
他见她头戴荷叶帽,面上绯红一片。
一时间起了性,伸手抚着她的脸道:“荷罩绯心面,触目红红翠翠。”
她一怔,因这情这景,因她今日也格外放肆情怀不拘礼数,竟令她也有了肝胆,拉着他的袖子,不甘示弱地对了一句:“叶落云曦身,满眼蝶蝶鹣鹣。”
他登时笑,看看自己,一身叶屑泥点,真如落了一身彩斑蝶一样。
绯心的话脱口而出,言毕却觉得太过放肆。
但未及她再想话回还,一片阴影罩下,他的眸子在她眼前瞬间放大,而他的唇已经带着柔软温润,还有他的胶着气息,霎时让她脑中神飞,变成一片空白!
晚上的时候,他们去了连花家里吃饭,此时连花的父亲也回来了。
原来这连家庄里的男人,有大半都在陈家庄帮工,从而换些米粮。
这山坳里可开垦的田实在太少,便是挖塘养鱼也比不过陈家庄。
就拿连花家说,屋后头有块稻田,但很小,打出的粮食还上缴,余下的也只够家里吃。
其他生活用品就需要再想别的法子,所以在屋前近河沟的地方,还开了一块渔塘,饶是如此,另要兼做些其他的营生。
诸如卖卖凉席扇子之类的。
租不起摊铺子,只得小孩子抱着跑到城里去叫卖,连带还要躲着点地方上的集令。
此时逢盛夏时节,所以连花有时瞧着有面生的游客,也会上去搭搭讪,若有些好瞧个景的,也能随着她一道往这里来。
姐弟两充当丫头小厮,也算是为家里添些油盐。
今天因着连花招揽来大客户,一家子都忙得四脚朝天。
连朋跑到自家塘里摸了几条青鱼上来,尺长的没有,但也不算小。
连花在后头稻田里摸田螺。
这稻田里生的螺名叫福寿螺,名字好听,个头也大,最是坏庄稼的,所以他们常在田里摸,既护了田又满足口腹。
这东西在大内断是上不得台面的,便是普通有点钱人家里,也不屑这东西,所以绯心和云曦就压根没见过。
别说是他们,就是汪成海和常福,也是没见过的。
庞信以前跟着父亲征战,对庄农之事也并不陌生,一时也就跟他们介绍介绍,虽不是什么好的,便是田里的吃个新鲜罢了。
绯心瞧着这东西圆壳坚硬,炒一大盘出来,拿签子勾出肉来倒像是一小团牛筋儿似的,掂起一块闻了闻,觉得土腥子味倒是很重,也不敢多吃,小心翼翼咬了一小口便放下了。
四年前,简汐把自己送到了沈淮墨身边,生下了他的孩子四年后,阴差阳错,她成了他的小管家沈...
一夜之间,世界沦为死亡之地!身处末日的边缘,是背负罪孽进行疯狂,还是挣脱枷锁获得救赎?魔界降临,史诗重现。我说过,我会带你们活下去。许飞。...
自我,是一生中最为强大的敌人,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超越自我的狭限,登上巅峰!...
我真的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这孩子不是我的。宁兮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还没结婚,就有一个浑身充满萌气的小正太跑出来,声称是自己的儿子。那一刻,宁兮的内心是崩溃的。而当她见到那个俊美如神祗,浑身充斥贵气的年轻首长时,她愣住了。做我儿子的妈,你很委屈?男人幽沉的视线从她身上扫过,嚣张狂妄的语气令人害怕。宁兮立刻就萎了,小脑袋一摆一摆的,不,不,不委屈,不委屈。原宝他才委屈!当初要不是看在这个女人长得好看的份上,他才不会认她做妈咪呢,哼!!...
第三百零四章守护(大结局) 看来你们好像碰上了什么麻烦啊。秦始皇背着双手说道,身上龙气十足,连外面的是丧尸的进攻都显得没有了十分的力量,安歇了不少。 韩飞的下巴好不容易合上了你真的用了长生不死药!这些年就没有死过?...
本书简介她本是乐善好施侠义心肠的将门女,被他退婚后一怒嫁人,可没想到嫁的却是中山狼,被害致死,方知自己以前身处在一个大阴谋之中自己的死不过是人家计划的一小步她不甘心屈辱的死去,重生在林家庶女五娘身上开始了复仇之路,复仇之路畅快淋漓,也伤痕累累,在她身心疲惫的时候,他又向她伸出了双手,是再次携手还是另觅良人重生女与重生女,重生女与穿越女,有联袂,有对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