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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梦昔一直知道阿欢很聪明,他背诗词、算数独、解24都很快,但没想到,听三遍就记住了歌词、曲谱。
幼儿时期是机械记忆能力最强的时期,阿欢已经八周岁,该是好好教导的时候了。
沈梦昔关于阿欢的记忆,都是两岁以前的。
他十四个月才会走路,但是十八个月已经说很多话了,章嘉瑜去欧洲的时候,抱着孩子哭了很久,在邮轮上也十分思念儿子。
但沈梦昔对他没有什么感情,在欧洲五年,几乎没有想念过这个孩子,只是给他邮寄一些礼物,在信里假意说着想念他。
等回国的时候,阿欢都已是个大孩子,连记忆里的样子也不是了。
但阿欢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是个纯善的孩子,性格温和。
他对父母有着天然的眷恋,恐怕在他小小的心灵里,无比希望父母每天都在一起。
但每一次见到许诗哲,对他都是欣喜与痛苦的双重折磨。
“阿欢真聪明,记忆力真棒!
以后我们多学些知识吧!”
“好的!”
阿欢对没学过的东西都特别有兴趣,但是不喜欢反复复习。
母亲说多学些东西,那就是要教他新知识了,所以非常愿意。
许诗哲带着陆晓眉走了过来。
阿欢见了他欢快地跑过去,许诗哲抱了他一下,笑着说:“好重,阿欢长大了!”
“妈妈说你还是爱我的!
对吗?”
阿欢迫不及待地问。
“对啊,父亲当然是爱你的!”
许诗哲摸着阿欢柔软的头发说,那一刻,他应该也是真心真意的。
阿欢非常满足,一直拉着许诗哲的手。
旁边有人看了,纷纷议论:“那首歌从来没听过,应该是许诗哲的新诗吧。”
许诗哲尴尬地连连摆手解释。
回头想找沈梦昔问问,她却拉着阿欢去了威尔逊那一桌。
许诗哲讪讪地拉着陆晓眉的手,去了其他的席位。
陆晓眉不愧是交际高手,她调整好了情绪,成为了满堂的焦点,她得体的谈吐,优雅的仪态,渊博的知识,以及姣美的面容,都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她热忱诚挚地向新婚夫妇祝贺,又熟练地与威尔逊和布尔热瓦用英语法语聊天。
阿欢有些恼怒她跟在父亲身边。
沈梦昔悄声说:“你又怎么了?不是和你说过,现在他们是一家人吗?”
“可是!”
“没有可是,这就是现实。
另外,你是他的儿子,而我与他再无瓜葛了。
你必须时刻牢记:以后无论做什么,只要与你父亲有关,就得先考虑妈妈的立场,因为你是我们家唯一的男人,是妈妈的依靠!
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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