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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再搭理我,我趴回他身上:一顿饭两章吧?他摇摇头,戳开我:免谈!
态度极其坚定。
此夜注定不欢而散,我悻悻的回了卧室,关灯睡觉了。
他也没有进来哄我,此人做事非常人也!
第二天一早,他叫我起来吃饭,我在他面前故作痛苦的细嚼慢咽,他看都不看我。
我自觉很无趣,只好乖乖按他的要求吃完。
他对我说:很好,再接再厉,这次先记上,等吃满了二十七次,我带文来给你看。
我:别啊,吃一次付一次呗。
他:我怕你看上瘾了徇私舞弊。
我摇头:资本家,没人性啊,虐待穷奴。
没几天就到了十一。
关于旅行本来我们十一之前就有安排,但魏森临时接到集团指示需要十一期间去跟旗下正在拍摄的新剧剧组沟通。
那部剧虽然改编自三年前总社推荐的一部得力之作,但拍摄起来不需要魏森参与,看现在的决定,集团似乎有意把魏森拽进去。
魏森收到指示即刻决定带我一起去。
他一早监督我吃完饭,就开始查看出行的行李。
他嘱咐我把所有要带的东西装箱,自己去给房子切了水断了电。
他的司机小李上楼来把行李箱提下去放车上。
小李是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年纪看着不大,但已经跟了他五六年。
这次出行,为了保证精力,小李开车送我们去目的地(很抱歉我不会开车)。
车子行驶了没多会儿,魏森拿过他的包,从里面拿出那晚准备给我做奖励的玉镯,轻轻拉过我的左手为我带上。
我碍于小李在,不好拒绝他,于是小声儿说:这么贵,万一磕坏了怎么办?他拿着我的手看看:不错,带着吧,挺好看。
我摩挲着玉镯:一个小东西,身价六位数,我不舍得带,甚至觉得有这些钱拿去买个商铺不是更好。
我暗自打着自己的算盘:回去后看哪里有回收的,不如把它换成钱。
魏森仿佛看透了我在想什么:我给你戴上的这个,以后只能我给你摘。
他说的意思其实是让我以后一直戴着不许摘,可我却想到了那一层:他可以给我,自然如果以后有变故了,比如我们分手了,他还可以要回去。
看我不说话,他伸手想把我揽过去,我不习惯在外人面前做这种动作,于是轻轻抬手阻止了他,他倒没有尴尬,笑笑说:念宝,女人应该有些首饰的。
我看着自己戴上玉镯的手腕,果然比不戴的时候显得有女人味儿,于是点点头:谢谢你。
我不爱戴首饰不爱打扮,多少和自己的成长经历有关。
自小到大,一路读书,父母为了让我少受骚扰,尽量的把我往中性打扮。
我不知道上次回老家魏森看我房间的时候有没有打开衣橱,我学生时代的衣服都没有一件是粉色的。
大学的时候我开始自己买衣服,但长久形成的习惯反而让自己觉得穿的太艳了不舒服,直到和东东在一起后,他经常买些漂亮的衣裙给我,我的风格才稍微改变,但比起正常成长起来的女人大约还是差了一些。
东东是讲究的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没有买什么首饰给我,他说要送就要送好的,并许诺我订婚的时候,一定为我买。
其实,对于首饰,我没什么概念。
二十几年来,我通身没有戴过什么,现在连耳眼儿都没有,感觉也挺好。
是魏森,他坚持要我戴着,我刚刚习惯了他送我的项链,但手镯,我隐隐觉得心疼,万一不小心碰坏了,直接损失一辆高档轿车。
其实项链我觉得应该也很贵,只不过他给我戴上的时候,什么牌子什么价签都没有了,我回去网上搜了半天也没搜到,就放弃了。
项链戴着只要不招贼,没啥可担心的,玉镯,太娇贵,我不习惯,但魏森既然发话了,我只能谨慎加小心。
我一直看着我的玉镯在想事,不曾留意到他在做什么。
等我歪头看他的时候,他拿着手机在打字,很专注的样子。
我转过头看窗外,真好,要去的是我喜欢的地方---影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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