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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是一段孽缘,那源头还要追溯回高一开学的时候。
算一算也是颇为久远的记忆了,让阮宵感到奇怪的是,它怎么就是那么难忘。
X市历史最悠久又最有名望的高中,毋庸置疑必然是十五中。
十五中坐落在X市的旧城区与新城区的交界处。
出了西门就是鳞次栉比的民房,但是并无破败老旧之感,古色古香又不乏悠然的生活气息。
而出了东门,则是车水马龙的新城区,西装革履的精英和俏丽的白领提着公文包步履匆匆,高跟鞋和皮鞋敲击路面的“咚咚”
声成了这一带的主旋律。
故事的开端就在十五中西门外的某条小巷子里。
十六岁的阮宵规规矩矩地穿着十五中高中部的校服,没有像其他爱耍酷的男孩子一样把校服外套系在腰间,或者是把校服涂鸦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又或是不把外套的拉链拉上露出里面的潮牌上衣。
他从头到脚都是师长心目中的标准,脸长得白嫩,衣服洗得白净,连鞋子都是不染尘埃。
不过“被师长喜欢”
往往与“受同学欢迎”
水火不容。
喜欢他的女孩子说他是云端上的白马王子,不喜欢他的男孩子就会说他装什么白莲花装什么假清高。
开学报到那天,阮宵背着双肩包走在巷子里,木芙蓉开得正好。
快要走到拐角,突然就有人骑着自行车闯进了视野中。
当时阮宵先是一惊,随即皱起了眉,显然对于有人在如此狭窄的巷子中横冲直撞相当不满,即使那个人骑自行车顺溜得像是能骑出花儿来,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阮宵一回头,那人也刚好回过头来。
与阮宵严肃的神情截然不同,那个人在朝阮宵笑。
那人就是齐煊,只不过是太久之前的事了,那时少年齐煊的面容在阮宵记忆中都己经有些模糊,像是褪色的画。
不过有一件事阮宵却至今记忆深刻,在看到齐煊朝他笑的刹那,心脏突然就开始狂跳。
这个为血液流动提供动力的器官从来都是不声不响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会儿却发酸发胀、甚至都发疼了,“咚咚咚”
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沉重,他头一回知道原来心脏是那么重的一样东西。
后来阮宵还问过齐煊,在他们短暂的初次见面时为什么朝他笑。
齐煊根本就记不起这事儿了,在他心中和阮宵的初次交集始于毕业典礼时那个潮湿闷热的体育器材室。
他转头看阮宵时,发现阮宵明显不怎么开心了。
虽然阮宵天生一张高贵冷艳的脸孔,喜怒哀乐都高贵冷艳,但就齐煊对阮宵的了解,那明显是高贵冷艳的不开心。
齐煊思索了一会儿,揣度好多年前自己的心思着实非常艰难,然后他说:“估计是看你长得漂亮。”
阮宵对于这个油腻的回答嗤之以鼻。
齐煊只得老老实实地讲了一个朴素的回答:“也可能是看你穿着校服,就知道我俩是同学……想表示一下同学间的友好。”
齐煊当时究竟是出于何种心情,现在已经不得而知。
不过毕业典礼时的体育器材室绝对是两人人生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齐煊一直说那是两人情缘的开端,阮宵却觉得那是让他走上了人生的岔路,跟火车跑得好好的不知怎么就“哐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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