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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致远感叹道。
因为帝都情的所有大菜全部为现做,平时,有些大菜要等很久。
奇怪,明明是周末,今天上菜的速度却是非常快,钟谦有点纳闷。
简亦风没想到,她点的海瓜子,居然是第一道菜。
以前去浙江玩的时候,曹福安曾说,在浙江,海瓜子是最不登大雅之堂的海鲜之一。
不过,简亦风喜欢。
因为正常酒席上,男士喝酒,大荤的菜晚上她不太敢吃,为了不傻坐,点上一盘海瓜子慢慢吃,味道鲜美得要吮指。
林致远用公勺帮简亦风舀了两勺,简亦风也不客气,头也不抬地剔着壳,挑出小小的肉吃上了。
看着她把海瓜子也能吃得如此优雅,林致远不禁嘴角扬了扬。
也舀了一勺,跟着吃起来。
钟谦没有动筷,他一点也不喜欢海瓜子,吃着麻烦、有失形象不说,忙半天才吃到一点儿肉。
木瓜炖血燕上来后,林致远让服务小妹直接端到简亦风面前,自己和钟谦则一人一例何首乌刺参汤。
简亦风看了一眼,继而低垂着眼帘,长长的睫毛在轻轻翻动,面颊燃烧着鲜艳的红晕。
服务小妹把佛跳墙一端上来,钟谦赶紧拿起公筷给简亦风夹了两块花胶。
“简姐,这里那么多菜,这道菜我可是情有独钟!
全京都就数他家的这道菜味儿最地道,特别是这花胶,有厚度,滑嫩爽口。
你尝尝!”
“好的,谢谢!”
简亦风慢慢地吃了一口,口感真不错。
没想到,钟谦是个顶级吃货,“致远,这哪是简简单单的改善伙食?这简直是让我大饱口福!”
寥寥数语后,餐桌上又安静下来,连咀嚼的声音也被降到了最低,气氛有点压抑。
林致远吃得很少,他的任务是负责往简亦风碟里夹菜和看着她吃。
在他眼里,看她吃饭也是一种享受。
怪不得智慧的古人早就知道“秀色可餐”
。
简亦风知道他们两人在暗暗较着劲,她是一个人也不想多看,没心没肺地大吃特吃。
林致远啊林致远,小样儿,你不是自告奋勇地替我挡桃花吗?怎么?这会儿哑了?你能不能全身而退,那可不是我的事儿。
钟谦看着林致远的一举一动,味同嚼蜡。
他脑子里逐家逐户筛选着京都的名门望族,可压根儿就想不起来林致远到底是哪根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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