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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大佬会吾 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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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检秋收起笑意,眯着鱼袋眼问道。

    “你觉得呢?”

    “哼哼,那就试试,夏小候爷,祝某已经提醒过你了,到时可别老夫手下不留情!”祝检秋终于露出他应有的面目。

    夏琰轻嗤:“祝大人尽管不留情,我等着!”

    祝检秋腾得找椅子上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向坐着的夏琰,“那你就等着!”

    秘密会见就这样结束了,祝检秋探到了夏琰和诚嘉帝的态度,他开始紧锣密鼓的严防布守起来,想撕开整治土地的口子,还太嫩了点!

    站在门口的于文庭看着祝检秋一脸戾气的出来了,站在边上微拱了一下手。

    祝检秋见到于文庭停脚转头,说道,“好之为之!”

    “多谢祝大人美意!”

    祝检秋鱼袋沉了沉,甩着广袖带着儿子腾腾下楼了。

    于文庭等楼梯口的声音没了,才进到房间,看向夏琰,“爷,现在……”

    夏琰从椅子上站起来,“一切等找到锦儿后再说!”

    “爷……”

    夏琰根本没有再回于文庭的话,咚咚的下了楼,茶楼外,天色已经微微发白,眼见着新的一天又要来临了,他的锦儿还没有一点音讯,他在心里默默的念到,锦儿你千万要等我,等我,求你了一定等我找到你。

    夏琰再次去了大岭山。

    大山岭另一处某小山村

    天色已经大亮,里正家的老母羊顺利产下了五只不羊羔,个个都活了,五个小白肉团子紧偎着老母羊,显得温情而感人。

    童玉锦看着欣慰的叹了口气,说道,“老丈今年的收入一定不会少!”

    “是啊,羊肉贵,总算有些收入!”对于没有田地的里正他怎么能不高兴。

    这里提一下古人食肉习惯,在古代的饮食习惯中,猪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非高大上的肉食,人们食肉按牛羊豕(猪)排列,只有牛羊才是上等的肉,到了宋朝,这种饮食习惯被发挥到了极至。

    排在第一的牛,作为农耕社会的重要工具,早已被立法保护,只有自然死亡,或者病死的牛才可以剥皮售卖或者自己吃用。

    既然牛是这种情况,那么排第二的羊当仁不让的成为了饭桌上的主要肉类,当然,成为餐桌上主要肉类,这是针对皇家士大夫阶层的人,平民百姓只有吃最低等猪肉。

    真正让猪肉沾上贵族气的人,就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大文豪苏东坡,他老人家在杭州任上时,因为要治理西湖,要解决民工吃饭问题,创造性地发明了一道人间极至美味——“小火慢炖”的方块肥肉,这种以姜葱红糖料酒酱油等做成的猪肉菜肴,被人们命名为“东坡肉”,也就是江浙一带的红烧肉原型,美味的红烧肉,肥瘦相间,香甜松软,那真是入口即化啊,滋味简直妙不可言,哈哈,扯得太远了,再加最后一句,一直到明清时期,猪肉才逐渐流行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主要肉类。

    里正家没有田地,除了靠山上一些野特产,就是家里养羊来维持生计了,所以老母羊产崽是他们家的头等大事。

    头等大事好了,里正大叔才有心情带着喝了一碗清汤寡水的童玉锦和阿德上路了,因为急着要回怀岭镇,他们什么地方都没有停留,直接去了牲口市场。

    怀岭县

    等夏琰到达大岭山深处时,已经是午时了,赵之仪等人又把山翻了一遍,毫无童玉锦的踪迹。

    赵之仪小心翼翼的说道,“夏子淳,你看……”

    “不,不,不可能,明月大师说了,说我们以后子孙满堂,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夏琰如同发疯似的鬼吼着。

    可是鬼吼有用吗?

    夏琰突然上马,扬起鞭子就要走。

    “喂,你去哪里?”

    “我去找明月大师,让他还我的锦儿!”

    赵之仪呼气,这跟人家明月大师有什么关系,让人家还人,真是疯了,抬手就拉住了他的马鞍,“夏子淳,你太不理智了!”

    “婆娘丢了,你能理智?”夏琰大叫道。

    一惯嬉皮笑脸的赵之仪非常严肃的提醒道:“我想我以大事为重!”

    “你……”夏琰还真被赵之仪噎了一下,“你放屁,站着说话不腰疼!”对着一个没有娶过老婆的人说这话,怎么会引起共鸣,夏琰别过头不看他。

    赵之仪叹道:“夏子淳,大丈夫何患无妻?”

    听到这话,夏琰乍毛了:“不……不,什么女人都及不上我的锦儿,除了锦儿,我谁都不要,我要找人,我要去找人……”

    夏琰骑着他的马往大岭山外面骑去。

    赵之仪再次呼了一口气,也上了马,跟着夏琰出大岭山。

    童玉锦和阿德两人共骑一匹马往怀岭而来,转过N次道后,他们于傍晚时分转上了怀岭县的官道。

    夏琰骑着马趟过山岭野径一路狂奔到怀岭去明灵寺的官道上。

    怀岭官道一南一北,两队人马行色匆匆相向而行。

    夏琰顶着夕阳,满面生辉,白色肌夫在霞光中熠熠生辉,历显着这个年纪大多数人没有的沧桑感,当马儿趟过夕阳余辉,你能看到一个为爱狂奔的瘦削背影,那背影形影单只,让人动容。

    童玉锦坐在阿德的后面,心急如焚,她离开怀岭已开四天了,夏琰找自己一定找得发疯了吧,不要急,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渐渐的,相向而行的两匹马近了,近了,更近了!

    跳动的火球渐渐沉入地平线,夕阳还剩最后一抹亮色,仿佛在等着什么。

    四月的微风微微有熏意,染着夕阳最后一抹亮色,仿佛有了情意,让人流连、让人醉。

    四天了,狂奔中的夏琰,他的心从第一天到第四天,一点点的往下坠,直至现在仿佛坠入无边的谷底。

    夏琰他知道自己找月明的行为显得多么幼稚可笑,可是他无处安心的找不到出口,不找明月,他又能找谁呢?迎着微风熏意,竟流下了眼泪!泪光中,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从见童玉锦的第一眼起,他们仿佛就被命运扯到了一起,他们偶见的一幕幕,他们相遇的点点滴滴,是那么鲜活,那么动人心魄,他发现他和生命没人任何都没关系,可是如果没有了童玉锦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女人,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仿佛都如冰般终结了,他内心不停的叫唤着,锦儿,锦儿,你究竟在哪里?

    在夕阳最后一抹亮色隐入地平线时,两匹马相遇了,眨眼之间,他们擦肩。

    童玉锦一直歪着头,为何?因为马速太快,直面迎风,呛得她眼都睁不开。

    歪头的童玉锦看到了擦肩而过的马匹,她看到了那个能抱着她睡一辈子的男人,她以为自己的爱意并不浓烈,可是在见到夏琰的这一刻,她才知道,自己早已离不开他了,她流着泪,也不管泪水遮住了双眼,根本不知道擦肩而过的马有多快,那擦肩而过的人是不是能听到她的喊声,她挥着手臂狂叫,“夏琰……夏琰……”

    阿德听到童玉锦狂叫夏琰,连忙调转马头,在调转马头时,跟对面追上来的赵之仪差点撞上。

    赵之仪勒马的同时看到了童玉锦,惊喜的对后面的侍卫说道,“把小候爷追回来!”

    “是!”

    童玉锦被阿德抱下了地,她站在路边看着夏琰马儿跑远的方向焦急的等待着。

    赵之仪也从马上下来,站到童玉锦的身边,看了一眼阿德问道,“他是……”

    童玉锦吸着鼻子回道,“我姐夫的仆人!”

    “哦……”八卦的赵之仪心虚的摸了一下鼻子,没再说话。

    擦肩而过夏琰耳畔仿佛有童玉锦的声音掠过,可是因为是逆风行驶,声音太轻了,他听不真切,他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侍卫打马追着小候爷,急得冒汗,小候爷这是疯了,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追上他呀。

    终于有弯道了,弯道必须减速,否则被马甩下来可不是开玩笑的。

    后面的侍卫见夏小个爷的马终于减速了,连忙直行冲上来,冲小候爷叫道,“候爷,夫人在后面等你!”说完后,他的马冲到前面去了。

    行到弯道上的夏琰惊得转身,后面,远远的有人在朝他招手,锦儿,我的锦儿,你回来了,终于回来了!

    夏琰拉缰调马回转,一气呵成。

    夏琰的马很快到了童玉锦所在的地方,他一个俯身,把童玉锦捞到怀里,然后向客栈狂奔而去。

    到了客栈,夏琰抱着童玉锦一个跃身跳下了马,抱着童玉锦狂奔进了二楼他们的卧室。

    此刻,天色已晚,放眼望去,月光象一条长长的银光带,围绕着花草树木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银辉,让一切朦胧而富有诗意。

    此时此刻不管有何事,都暂止放下吧!

    也许,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能阻止这对久别重逢的男女来抒发他们心中的情意吧!

    是亲吻,亦或是其他,我们都不可描述了!

    温柔的月光,温暖的晚风,温情的夜,只觉爱意在周围空气中恣意流淌!年轻的男人和女人,最高境界大抵如此了!

    当赵之仪等人到达客栈时,夏小同只说了一句,“赵郡王请休息吧,什么事请都等明天再说!”

    赵之仪挑眉看了看二楼,“你们爷说的?”

    夏小同脸色极不自然的,回道,“是小的自作主张!”

    “自作主张的好呀!”赵之仪大笑着去休息了,心里却暗想,他奶奶的,夏琰这厮还真不地道,有人女人忘了兄弟!

    ------题外话------

    《我就是这般美貌》:袁之逸

    架空,宠上加宠的宠文。

    上辈子的霜落是国公府嫡女,在宅斗中为一家子操碎了心,于花样年华陨灭而穿。这辈子的霜落,只想做个被别人保护的宝宝,负责貌美如花,无奈总有刁民不同意(霜落死鱼眼)。

    变态文案:

    女路一:本小姐身份高

    霜落:我长的美女路二:本小姐是才女

    霜落:我长的美

    男主:我就喜欢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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